火火的《老笠》 (Robbery) 係過癮,唔止係林雪和馮淬帆的演技,還有是即使片長明明九十二分鐘,仍睇唔透那時才到結局。
由姜浩民帶四人PTU衝入店舖制服一干人等,觀眾還以為竟這麼快就結束,怎料姜又突然變了魔警,大家都係走唔出這間便利店。後來更唔係壞人被殺就了事,姜死還有林雪,林死還有馮淬帆叫作最後對決。大家的行徑時而反常,其實有很多機會卻不遏力跑出店舖,或其實他們根本不想逃。
《老笠》的原本或應就係舞台劇,無人離開店舖,只因店內就係舞台:姜變魔警的一刻,一陣僵持,因一個小朋友而「暫停」。小朋友離開,大家又如在舞台排位般「返回原位」。林雪頸上被插進鉸剪,始終需要近鏡去給你看清楚,這套其實係舞台擺進銀幕的成功示範。
只係故事去到最尾則圈可點:曾國祥在戲裡被稱為「廢青」,廢到最後鬼都唔想上他身,雖然他身邊的鬼:魔警、老桿匪、殺妻經理、失婚婦......沒有誰比誰更高尚,諷刺這世間沒有人比人的廢,只係你們自卑而好人比人比死人。最後曾國祥上回自己的身,像說縱使現在一無所有,但及後你會覺得活著仍係一件唔錯的事來
- 只係你覺得自己唔錯,都係建基於他人唔好得你幾多,正如他人數你是廢青,你也比較別人來自我安慰。
馮淬帆自我嘲諷自己係茹哩啡,世人的記憶怎會有你的存在。曾國祥當時或正想寧願做一日英雄,也唔願做一世廢青。最後他著馮向炸彈開槍,來賭誰人條命夠硬,本來這已問到存在意義。但最後炸彈一爆,曾還是上回自己的身,勉勵做回自己其實也不錯,那就叫草草了結。其實,火火還有心問到這裡,都算講透了人生如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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