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酒徒》 – 對唔住,我看到的只是個自暴自棄的二代人


不是看過早前蘋果日報裡黃國兆的一堆說話,而且還沒留意到開頭字幕所寫的改編自劉以鬯的同名小說,還差點錯罵《酒徒》 (The Drunkard ) 這套獨立電影只不過是抄考王家衛。所以呢,電影還真的只看一套也會嫌少,看多兩套對比一下,自然會發現許多比單看一部更有趣的細節。 

其實即使黃國兆如何的大罵又怎樣,在香港這個臉皮厚些便天下無敵的地方,連中央無線台也可以一輪垃圾車來作沒有抄襲人們的理據,王家衛要反咬一口可有更多說話,例如:「我那個寫的小說叫《2046》,不是你那個甚麼的海明威啊!」也可以。而且世事就如此吹漲你,就算是抄考,也可去到了康城 (當然不是會日出那個),也可上盡全港大小影線;至於這個叫尊重原著作者的《酒徒》,也只能在相對小小的電影節登一登場,在兩三間中產影院上畫,故難怪戲內戲外也看得出黃國兆如此氣結了。

無計的,誰叫黃國兆不是王家衛,不能請來梁朝偉。當然,或許正是小說裡正寫明是要如此,否則其實或該找那個連陶傑也稱其有英倫小生書卷氣的吳啟華,起碼看得且有點浪子feeling,才最少得到銀幕前的女生同情;但張國柱看樣子卻實是年過五十,且赤裸上身可見明顯中年發福,叫人感覺這只是比阿部寬更不好看的老宅男一個。

老實說,某程度還不可太怪責王家衛抄考又改得不成樣子,因為照這樣看,原著裡的劉先生根本是個毫不吸引的人:艷福無邊,原能嘗盡少女、人妻、舞女,卻常又自命清高有肉唔食,叫銀幕前的宅男觀眾不禁在嘴裡吐出個「妖」。相比下,經王家衛改造而出的周慕雲玩世不恭且來得自然,反叫人著迷。

而且怪責社會不尊重文學又如何?香港到現在為止有那刻是像劉先生理想般尊重文學的?不如說他不願接受現實。即使某程度是以古諷今,但這個年過五十的劉先生擺在現在給人看也是擺錯時間:現在這個叫世代戰爭時代,佔據各行各業高位不走的是劉先生那年紀的二代人,事業生活多遇困境的是八九十後的四代人。而從電影裡可見,劉先生的機會其實比現在的八九十後多的是,起碼當麥荷門的編輯,每月也有三百塊,劇本被偷去用也能獲賠個五十塊,打一千字黃色小說也有十塊的,但他卻多次似只因數個女人的問題而有工不幹,自陷困境。更低薪或無業的四代人觀眾看到此,或多會冷笑道:「此君只會自暴自棄才會淪落至此而已,這不就是你們這些二代人老屎忽常拿來教訓我們嗎?」反之,麥荷門雖要拿父母的錢,但他最後出現一幕說的一句:「即使只有一個讀者,我也要為那位讀者而把雜誌辦下去。」這個堅韌心,當然叫人尊重多於那個劉先生。

而電影背景是在六十年代,連中央無線台那麼有錢也能拍出時空混亂的歷史劇,獨立電影也似在所難免:一幕街景只要留心點就會看到個現在才用的路牌和欄杆;劉先生罵社會不尊重文藝,盜版電影到處也是……慢著!六十年代連錄影機也沒有,何來甚麼盜版電影?上面那個算是技術上,但這個明顯是黃國兆過分意氣用事下引致的錯誤。

《酒徒》的自序寫這是:「一個因處於苦悶時代而心智不十分平衡的知識分子怎樣用自我虐待的方式去求取繼續生存」的故事,小說的原意就是對拜金主義的香港作嘲諷。無奈的是,電影或雖忠於原著,但就是現在看來已沒有啥點嘲諷力,原因一是這個自暴自棄的劉先生不叫人可憐,二就正是香港拜金就已拜夠個六十年,已是不拜金就不是香港,現在的港女比電影裡為金錢而嫁給富人的張麗麗或楊露等不知凶狠多倍,故再以甚麼尊重文學作論點只會叫人感老掉牙。所以再說回頭,王家衛如此的抄考,對唔住,市場眼光會說這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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