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畢此片,第一感覺是以為這是昆頓塔倫天奴的失手之作。但再細想,或許是自己對他的印象就只有《Kill bill》,再加上或許是不知那個混蛋起此片名起到九唔搭八:把 Inglourious Basterds 譯作《希魔撞正殺人狂》,當然,期待看到的於是乎就是少至又少。
上次《Kill bill》是昆頓向張徹的《報仇》致敬,上下集共長四小時,但只要 Uma
Thurman 與劉家輝的刀光劍影,到最後與 David Carradine 的峰迴路轉,整套電影便變得如此流利暢快;但到現在,昆頓似不再致敬誰,而是想惡搞文學,整個故事故意分成數個章節,玩長篇小說般:第一章鋪排些恩怨情仇的起源, Hans
Landa 指令下屬掃射地板一幕夠簡潔,但前一點與農場主人的對談帶緊張亦略嫌囉嗦;第二章的七人「雜種」部隊,所謂令德軍聞風喪膽都似是得個講,正如前話所述,總想著看如《Kill
bill》內刀光劍影般的場面,再不是來個掃射之類也好,掃射是有,但只是在劫獄一場這麼多。而「殺人狂」呢? 對唔住,若 Lieutenant Aldo
Raine 拿起棒球棍也算的話,那簡直係廢話。
接著那些多是文戲: Shosanna 與 Fredrick
Zoller 之間有點拉扯到電影夢,也有點像《赤壁 - 決戰天下》裡的孫尚香和千夫長, Fredrick
Zoller 是個純情少男,而 Shosanna 也似乎太決絕,這段關係始乎也發揮得太少; Hammersmark 在酒館的一場槍戰幾被識破,因口音累事的一幕對不曉德國文化的香港觀眾而言,又是只能叫悶,這當然不能怪昆頓,因就正如《精裝追女仔》的「吳準少」之類的,德國觀眾也不會想不到笑點所作。如此者,這些就如此共佔了電影的一百二十分鐘,對比起上次,時間縮短卻流暢大減。
到最後三十分鐘,劇情才有如《華爾基利暗殺行動》般緊湊:各路人馬混集在同一戲院,Hammersmark 又被Hans Landa 識穿,大家猶豫會否功虧一簣,結果就是火燒屏幕、一輪機鎗掃射、再加戲院爆炸而成的三合一,看到此一幕,大家或會心裡叫嚷:這才是昆頓的電影嘛!
而最後 Hans
Landa 被誘至森林,額頭被強刻上曲十字的一幕,似是昆頓的英雄主義而出的玩味,昆頓最卑視的,似乎也是只懂見風轉舵的狗熊。
或許《Kill bill》是昆頓,昆頓卻不等如《Kill
bill》,一百五十分鐘的片長便以為有足一百五十分鐘的快感就必然要注定失望。儘管昆頓喜歡玩甚麼,作為小觀眾那有權利去管,但總希望,昆頓還是繼續崇拜他的張徹就好。我承認,我就是這麼庸俗的香港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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